金融理财 精彩纷呈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4-05-08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财富、个人财富不断积累,至2003年底,个人银行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十万亿元。作为社会公众最传统理财手段的银行存款,在经历了连续8次的利率下调后,利率水平已经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银行储蓄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财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过多的资金屯积于银行体系之中,一方面对银行的正常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压力,同时如果储蓄不能通过有效途迳转化为投资,将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正是看到了个人理财方面的巨大潜大市场,近年来,证券、保险、信托等众多金融企业纷纷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开发出众多品种丰富、投资领域广泛、风险收益水平不同的金融理财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理财手段。可以说,当前的个人金融理财市场精彩纷呈。

一、证券投资基金
    2003年是我国基金业获得空前大发展的一年。在经历了近两年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导致全行业亏损、基金黑幕事件等不利因素的严峻考验之后,基金经理人通过对自身投资理念、投资风格等各方面的深刻反思,树立了核心资产、价值投资的全新投资理念和集中持股的操作风格,终于在2003年大获全胜。据统计,2003年度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的加权平均净值增长率分别为20.05%和18.04%,有8只基金全年净值增长超过了30%,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同时,基金的发行呈加速提升态势,去年共发行各类开放式基金15只,首发总规模达到了678.45亿份。今年仅1月份成立的三只准货币市场基金首发规模就超过150亿份,预计今年开放式基金的首发规模要突破千亿份大关。基金产品创新异常活跃,股票基金、债券基金、伞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形成了一条丰富的产品线,另外交易所交易基金、上市型开放基金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尤其是近期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九条意见中明确关于继续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意见为我国基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打开了局面。
    同其他理财工具相比,基金有着其特定的优势,基金投资已成为公众一个重要理财手段。在发行方式上,基金采取的是公募方式,普便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代销,网上认购也已成为一个主要销售方式,投资者认购方便。基金营销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进行宣传,这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券商集合资产管理等理财工具相比具有明显政策优势。基金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客户群体是普通公众投资者,投资起点低是基金的一大优势,1000元的最低认购额使得基金成为普通百姓都能够参与的大众化投资工具。基金的公募性质及很低的进入门槛使得基金的首发规模一般都很大,特别是在今年证券市场行情趋暖的大背景下,新发行的基金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踊跃认购。同时,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规范严谨,开放式基金每天、封闭式基金每周公布其最新净值,投资者可以通过三大证券专业报纸、有关财经网站等公开媒体方便地查询,另外,每个季度基金公开披露其投资组合情况,操作透明程度很高,有利于投资者的正确抉择。
    基金的最主要投资领域是证券一、二级市场的股票、国债和企业债,与信托一样,货币市场基金可以进行央行票据、短期债券、短期债券回购、银行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这是一般商业银行、券商集合资产管理等不能参与的领域,但与信托相比,基金不能进行产业投资,这是基金的劣势。
无论是开放式基金还是封闭式基金,均具有极好的流动性。封闭式基金可以在在证券市场上流通,开放式基金可以在银行有关网点赎回,这与信托产品、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投资型保险等金融工具相比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在收益性方面,由于基金管理公司拥有着众多高学历、高水平、经验丰富的投资理财专家,具有先进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技巧,能够充分发挥专家理财和专业化资产管理的优势。另外,目前开放式基金首发规模普便在四五十亿元,大型的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管理的资金达一百多亿,雄厚的资金实力使得基金能够通过集中投资的方式,充分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收益。据统计去年截止到12月26日,开放式基金共分红20.19亿元,不少基金一年内分红达三至四次之多。分红率最高的博时价值增长基金每10份基金单位派现红利累计达到了1.18元,创下国内开放式基金累计分红的新高。基金投资回报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在安全性方面,基金发行人开发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为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投资者提供多种选择余地。同时通过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股票、债券等不同金融工具的灵活组合,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各种非系统风险。
    当然,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首先在安全性方面,,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除了刚刚获准发行的保本基金外,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也不能够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毕竟是一个高风险市场,即使是专家也不可能不出现投资失误的时候,更不可能抵御各类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和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2002年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给基金业带来沉重打击,造成全行业亏损100亿元,给基金投资者实实在在地上了一堂风险教育课。其次,开放式基金的巨额赎回困扰着整个基金业界,不利于基金的健康发展。而封闭式基金长期折价交易使得众多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损失惨重。而且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幅度不断增加,封闭式基金平均折价比率由年初时的12.06%增至21.75%,54只基金中34只基金的折价率都在20%以上,最小折价幅度也在15%以上。如果没有封闭转开放、封闭式基金回购等相关措施的突破,基金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收益状况不佳的现状将难有大的改观。第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及基金费用相对较高,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支出。目前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申购费一般为投资额的1%和1.5%,赎回费基本设计成按年递减,一年之内赎回费约为0.8%左右,在基金费用方面,基金托管费约为0.25%,基金管理费为1.5%,普遍高于信托产品1%左右的信托报酬。而且基金的管理费采取的固定费率形式,不论基金的市场表现如何,也不管投资者有无分红回报,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却“旱涝保收”。相反,像信托产品、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工具往往采用分层次的管理费计提办法,收益水平达不到预期收益时,往往不收取任何报酬,当收益超过一定水平时,采取与投资者分成的办法,这种与业绩挂钩的收费办法更容易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与拥护。

二、信托
    信托是2003年除基金之外,投资领域的又一大亮点。在经历了多次清理整顿后,信托业终于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业,重新焕发青春。特别是《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为信托业规范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过去的2003年,经重新登记获得保留的各信托公司,充分利用信托的特有优势,以基础设施、房地产等行业为突破口,向社会推出了众多信托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为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品种。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48家信托投资公司推出了260余个信托产品,信托管理资产达到260多亿元,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对于基金、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等理财工具而言,投资者与基金管理公司、券商的关系是委托关系,投资者把财产以委托的方式交与专业理财机构代为投资理财。而对于信托产品而言,投资者与信托公司是一种信托关系,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就由投资者转移到信托公司。这一点是与其他理财工具完全不同的。信托的破产隔离功能就是基于这种所有权的转移,使得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之外,不会因为委托人的破产而被清算。这是信托的独特制度优势。
    与其他理财工具相比,信托的另一优势是投资领域广泛。除了货币市场基金能进行货币市场投资以外,一般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投资型保险等均只能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且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受到种种政策限制。而信托却能够自由地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进行投资,成为联接三大市场的桥梁。特别是在产业投资方面,是信托独有的优势。信托可以进行房地产、基础设施、环保、企业改制等众多领域投资,没有任何政策障碍。
    信托的投资方式灵活,可以根据不同具体企业、不同项目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量身定做最适合的产品。信托财产既可以向相关企业提供贷款,收取稳定的贷款利息;也可以进行股权投资,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分享企业经营成果;此外信托还可以采用贷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最佳的股本结构和负债比例,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效益。
    相对而言,信托产品的收益普遍较高,其中3年内贷款类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3%至5%左右,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收益率。而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则与信托投资公司的专业理财能力密切相关,该类产品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均采用了信托报酬与业绩挂钩的方法,使得信托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得更加紧密,因为如果信托公司经营管理不好的话,自己可能无法收取任何信托报酬。而且以专家理财定位为基础的市场形象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
    在风险控制方面,首先信托项目均是由信托公司理财专家以专业的眼光精心挑选的,其次为了保障信托财产的安全,信托公司在产品的风险控制中一般均采用了多重保障措施,如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有时候甚至要求贷款方经营管理者以自已私有财产做抵押。因此信托产品的风险相对较小,到目前为止已开发的近300多个项目还没有出现一例问题。
    信托产品是投资者特别是有经济实力、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一个理想的金融投资工具,信托产品的高收益、低风险的特性得到了投资者的普遍认可。但是,由于一法两规中有关限制性条款,使得信托与其他投资工具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劣势。最主要表现在200份合同的限制、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进行产品宣传、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等,另外对信托公司的异地经营也限制很严。这使得信托产品在发行上仍属于私募性质,单一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不可能很大,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而言,可能无法满足其巨额资金需求;对于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而言,其规模无法与基金、券商理财计划相提并论,无法发挥资金的规模经济优势,不具有竞争优势。
    此外,信托产品在信息披露还做不到象基金一样规范透明,产品流通性较差。

三、券商集合资产管理
    集合受托理财业务最早出现于2003年1月,是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推出的“招商受托理财计划”,随后,类似产品相继出现,国信证券和深圳工行推出了“金理财计划”、长江证券推出了“长江超越理财计划”。该类产品普遍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同,销售情况良好。但随着该类产品的日益升温,各券商为了争取销售纷纷提高了最低保底收益,最高的甚至达到了7%左右。鉴于此类产品没有相关的规范和监管措施,任其发展可能会给券商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证监会于去年4月叫停了该项业务。今年2月1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办法的出台,为券商发行集合理财计划提供了通道和制度保障,同时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又一个重要的金融理财工具。
    从本质上来说,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实质上是一种信托,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上来看,很多条款也借用了《信托法》中的相关内容,使得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与集合资金计划有着众多的相同之处。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属于私募性质,与信托产品类似,《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及推广机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集合理财计划的进入门槛相对较高,《暂行办法》规定,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客户的最低资金额为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客户的最低资金额为10万元。显然,与信托一样,该金融理财工具的客户群体是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高端客户,但是,《暂行办法》并不限制一个理财计划的客户数量,这是为备受200份合同限制而苦恼的众多信托公司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没有客户数量的限制,券商可以通过其自身掌握的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利用其专业理财优势和较低的费用吸引众多实力雄厚的机构高端客户参与,实现规模经济。可以说,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发展空间巨大。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上市的股票、国债、企业债等金融工具,不得投资于货币市场和产业投资。投资范围相对狭窄虽是劣势,但集中投资于自己熟悉的行业,更具专业性,也许未尝不是优势。
在产品安全性上,《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券商不得承诺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更不能承诺保底收益。但是,一方面,券商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管理、专家理财,利用资金、信息优势,进行组合投资,降低各种非系统风险,努力实现受托资金的本金安全和收益的最大化。同时,券商可以充分利用《暂行办法》中有关“在不做出保本保底承诺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等条款的规定,进行灵活变通与创新。
    在收益性方面,限定性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债、企业债和债券型投资基金等较固定收益产品,20%的资金可投资绩优蓝筹股,因此该类产品在保证获得较稳定的固定收益的同时,也可能获得资本增值的超额收益。而非限定性计划投资范围不受约束,完全取决于券商的投资管理水平,有可能获得十分诱人的收益,但风险也相对较大。从去年证监会叫停前发行的三家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来看,尽管证券市场整体表现疲弱,但三个产品均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其中国信证券与工行深圳分行在去年4月推出了“金理财”计划至今年1月份折合年收益率为12%;大鹏证券与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在去年5月初发行了金百合——鹏程理财计划系列产品,至去年12月份折算年收益率超过15%。其良好的理财能力得到了投资者的普遍认同。
    与其他理财工具相比,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最大的不利之处是流动性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委托人不得公开推广、转让有关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或所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只能通过中止合同的形式退出计划。同时,在信息披露上,《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每三个月公布一次财产管理报告,这与基金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另外,券商理财计划的设立需要证监会的审核,必要时还需经专家评审,因此,理财计划的大量推出受到了一定限制,不可能象实行备案制的信托产品一样全面开花。

四、投资型保险
    投资型保险是近年来热销的一个保险创新品种。由于该险种在为投保人提供保障的同时,还能够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多渠道投资获得较高的收益,因此该险种一经推出,既成为保险业最抢手的一类险种。自1999年10月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第一个投资型保险---平安世纪理财保险以后,国内保险市场掀起了产品创新浪潮,中国人寿、新华、泰康、友邦等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一系列投资型保险产品。目前投资型保险已成为大众投资者的一个重要理财工具。
    从形态上看,投资型保险可分为投资连结险、分红险和万能险三种。投资连结险将投保人缴付的保费除小部分通过购买保险保障外,其余部分通过购买由保险公司设立的独立帐户中的投资单位而进入投资帐户。投资帐户中的资金全由保险公司的投资专家进行投资,投资的收益将全部分摊到投资帐户内,归客户所有,同时投资的风险也由客户承担。分红险是一种保户享有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分配权的险种。客户不仅享有分红保险具有的固定的预定利率,同时直接参与经营利润的全面分红。万能保险类似于一种长期储蓄,也具有较低的保证利率,优势在于交费灵活,可定期、不定期,还可调整保障部分的保险金额。
    投资连结险的主要投资方向是证券市场上市流通的基金、国债、企业债和股票。投资收益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水平、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证券市场趋势等方面的影响。与个人投资相比较,保险公司在理财方面也有不少政策优势,比如在银行大额协议存款,可以不受当前规定利率的限制,保险 公司可以在证券一级市场配售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组建开放式基金等。除于投资渠道的优势,保险公司都配备有专业的投资队伍,有大批经验丰富的理财专家对资金进行专业化运作,从而保证了保险资金取得良好的业绩。投资连结险投资收益全部归投资人所有,保险公司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保险公司不承诺投资收益,也不保证投资人不受损失。因此,投资连结险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产品,比较适合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激进型投资者。
    分红险和万能险与投资连结险不同,投保人都有一个最低保证收益。该两类产品较适合稳健型的投资者。万能险类似于一种长期性储蓄,适合于做5年以上的投资、储蓄。万能险最大的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即保费交纳的可选择性和保险金额的可调整性。客户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可以选择以后的任何时间缴纳任意数额的保险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下一期负担的各项保险成本和费用,则保单持续有效。同时客户可以在任意时候选择减少或增加保险金额。其次,做为储蓄投资,万能险的回报率高于银行,又可避免利息税,收益上不封顶,下有最低收益。
    分红险是唯一一种能够让客户和寿险公司一道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利润的保险。分红保险向客户承诺,只要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分红保险业务有可分配利润,则每年一定将其中的70%分配给购买分红保险的客户。分红保险把客户与人寿保险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及购买保险之后,会更多的关注人寿保险公司的实力与水平,这又会促使人寿保险公司不断提高和完善经营管理技术,为客户创造更多的红利。其收益主要来源于保险利差、费差和死差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分红保险红利来源的广泛性,使分红保险红利的取得较其他各类险种的投资回报更稳定。
    投资类保险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中产阶级较理想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当然,作为一种创新型理财工具,投资类保险也存在着各种缺陷和问题,如产品流动性差,有的产品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不能退保;退保时手续繁琐;没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没有严格成熟的政府监管体系;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狭窄;在产品的营销过程中营销人员过分夸大产品的收益能力而有意回避投资风险性、投资连结险受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情影响较大,收益不稳定、分红险灵活性较差,在保费缴纳、保额选择等方面没有选择性等等。
五、企业债
    近年来,我国的企业债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从新发债的规模看,一直呈加速增长态势。同时,企业债券二级市场一改以往有行无市的低迷状态,在去年上半年走出了一轮牛市行情。让企业债券的投资者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目前我国对发债企业的审批十分严格,发债企业大多是中央政府的重点企业,分布在电力、化工、有色金属、铁路、能源、交通、重点原材料产业,还有一小部分地方债。由于审批严格,发债企业基本都是实力雄厚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这类企业有较高的信用,投资风险很小,仅次于国债。由于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公开交易,因此,企业债流动性极好。同时,企业债的收益率普遍要高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而且中央企业债券一般都不收取利息税,企业债是稳健型投资者的一个良好投资工具。
    我国目前企业债市场的主要问题是规模太小,每年发行额只有三四百亿元,与国债发行、股票融资存在很大差距,二级市场上市流通的企业债只有二十几只。债券利率发行僵化,各只企业债的利率水平相差不大,不能满足对风险收益要求不同的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展望今年,随着《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有望出台,将为企业债券市场带来重大发展机会。主要表现在企业债券的发行将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发行利率实现市场化,放宽企业债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允许民营企业发债等。
   多种金融理财工具的出现,为不同阶层、不同风险收益遍好的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投资理财手段,同时也促使各金融企业不断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产品创新,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xintuo摘自苏州信托研究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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